鸡白痢是一种非常常见又令人头疼的传染病,特别是对小鸡危害极大。很多养鸡新手看到小鸡扎堆、没精神,拉白色稀粪,往往不知道是啥病,胡乱用药,结果损失惨重。今天,咱就把鸡白痢这个病掰开揉碎了讲清楚,告诉你它有哪些具体症状,以及该怎么科学有效地防治。
一、鸡白痢是什么病?
简单说,鸡白痢是由鸡白痢沙门氏菌引起的一种细菌性传染病。这个病最主要的特点是“欺小怕大”——对雏鸡的致死率很高,而成年鸡感染后症状可能不明显,却会长期带菌、排菌,成为传染源头,危害整个鸡群。它主要通过带菌种鸡产的蛋(垂直传播)和被污染的饲料、饮水、垫料(水平传播)扩散。所以,防治这个病,必须从种源到饲养管理全方位下手。
二、不同日龄鸡的症状(教你准确识别)
病鸡的症状和日龄关系很大,咱们得分阶段看:1.雏鸡(特别是1-2周龄的)
雏鸡得病最急,症状也最典型,养鸡人一定要看仔细:
最明显的症状——拉稀:这是它名字的由来。病雏排出白色、石灰浆样的稀粪,常常糊在肛门周围的羽毛上,结成硬块,导致排便困难。
精神萎靡:病雏打蔫儿,不爱动,翅膀下垂,常常挤成一堆躲在热源旁边或者角落里。
呼吸困难:部分病雏会见到张嘴喘气。
扎堆尖叫:因为怕冷而扎堆,有时会发出“叽叽”的尖叫声。
关节问题:有些病雏会出现关节肿胀,跛行或瘫在地上。
死亡高峰:如果孵化时就被感染(垂直传播),常在3-5日龄开始发病死亡,10-14日龄达到高峰,死亡率可达20%-40%,甚至更高。

2.青年鸡
青年鸡发病没有雏鸡那么急,常表现为慢性经过或零星死亡。
生长缓慢:看起来比同批的鸡明显瘦小、发育不好,羽毛也乱糟糟的没光泽。
持续拉稀:粪便颜色可能不完全是白色,呈黄绿色或带泡沫的较多。
零星死亡:鸡群里时不时出现几只死鸡,剖开看肝脏、脾脏等内脏常有坏死点或肿胀。
3.成年鸡
成年鸡感染后,大部分时候看起来是“健康”的,但危害藏在里面。
隐性带菌:这是最麻烦的。外表健康的鸡,其卵巢和输卵管里长期带菌,它下的蛋就可能被污染,孵出带病的小鸡。
偶尔发病:少数会表现为精神不好、鸡冠苍白、拉稀、产蛋量下降或产软壳蛋。
主要危害:成年鸡的主要角色不是“病号”,而是“传染源”,尤其是种鸡,会通过种蛋把病一代代传下去。

4.解剖变化(帮助你确诊)
如果鸡死了,可以简单看看内脏,进一步确认:
雏鸡:肝脏肿大,上面有白色或黄白色的坏死小点(像针尖大小)。肺、心、肠等脏器表面也可能有坏死结节。没吸收完的蛋黄(卵黄)吸收不良,内容物像豆腐渣一样。
青年及成年鸡:母鸡的卵巢变形,卵泡变色(呈灰绿、灰黄等),有的像煮熟的蛋黄。公鸡的睾丸可能萎缩。心脏、肝脏上也可能有坏死或结节。
三、综合防治方法
治鸡白痢,不能单靠打针吃药。必须把“预防”放在第一位,采取综合措施。1.核心预防:净化种源,搞好卫生
严格引种:不从有鸡白痢病的鸡场引进种鸡或种蛋。这是最根本的。
种鸡群净化:对于种鸡场,必须定期对全群进行鸡白痢血清学检测(常用全血平板凝集试验)。把所有阳性(带菌)鸡坚决淘汰掉,建立健康无白痢的种鸡群。这项工作要年年做。
做好孵化卫生:种蛋入孵前要消毒(可用甲醛熏蒸)。孵化器、出雏器、所有用具都要彻底清洗消毒。
杜绝鸡粪污染饲料和饮水:水槽、料槽的设计和放置要合理,勤加清洗。
2.饲养管理要点:减少应激,提高抵抗力
实行“全进全出”:一个鸡场或一栋鸡舍,最好只养同一日龄的鸡。整批进,整批出。出栏后彻底清洗、消毒、空舍一段时间,再进下一批。这能有效切断循环传染。
提供适宜的环境:温度、湿度、通风要控制好,特别是育雏期,温度要稳定,防止小鸡因受凉感冒而诱发白痢。
保证饲料营养全面:喂给优质全价饲料,增强鸡群自身抵抗力。

3.药物防治:科学用药,控制病情
药物主要用于发病时的治疗和控制,以及在一定条件下的预防。
预防性投药:对于无法保证种源完全干净的雏鸡,可以在1-5日龄的饮水中添加敏感药物进行预防。
治疗用药:一旦发现病鸡,应立即隔离。对全群进行药物治疗。常用的药物有:
抗生素类:氟苯尼考、恩诺沙星、新霉素、庆大霉素等。注意,磺胺类药物对雏鸡毒性较大,要慎用。
微生态制剂:在用药后期或平时,可以在饲料或饮水中添加益生菌(如乳酸菌、芽孢杆菌),帮助恢复肠道菌群平衡。
关键原则:
最好先做药敏试验:有条件的鸡场,可以先取病料做药敏试验,选择最敏感的药物,效果最好,也防止滥用抗生素产生耐药性。
交替用药:不要长期单一使用一种药,应几种有效药物交替使用。
严格按说明使用:遵守药物的用法用量和休药期规定,避免药物残留。
总结
对付鸡白痢,记住一个总方针:“防重于治,种源是关键”。对于普通养殖户,最要紧的是“把好引种关”,从干净的地方进鸡苗。
日常管理做到“全进全出、环境干净、营养充足”。
一旦发病,及时隔离,并在兽医指导下“科学选药、合理用药”。
只要把这些环节都做到了,你就能把鸡白痢的危害降到最低,养出一群健康少病的鸡。
参考信息来源:
中国农业出版社.《禽病学》(第4版)农业农村部.《家禽产地检疫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