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举行的天津市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市农业农村委专场聚焦于本市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与管护成效。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陈汝军详细介绍了过去几年间,全市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具体举措和取得的实质性进展。
陈汝军副主任指出,天津市始终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视为保障粮食安全的核心工作之一。在整个“十四五”规划期间,全市实际完成新建和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145万亩,这一数据显著超出了原定100万亩的计划目标,为天津市粮食产量的持续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为实现这一目标,天津市在多方面采取了系统性的创新措施:
首先,在顶层设计上强调统筹协调。 本市注重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水利设施灌区现代化改造、粮食单产提升等关键行动紧密结合。特别是基于对盐碱地的专项调查成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同步探索和推广适合本地区的盐碱耕地治理模式,有效促进了耕地质量的整体提升。

其次,在项目管理层面实施提级管理。 为提升项目实施效率与规范性,项目组织实施主体由原来的乡镇层面提升至区级层面。实现了从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到招投标和具体实施的“四个统一”。同时,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也由区级提升至市级统一负责,确保了项目全流程的监管力度。
第三,构建了严格的质量监督体系。 通过引入专业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与独立风险评估。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问题的实时发现与立即整改,严格把控施工质量。市级层面还设立了统一的项目申诉与维修申报平台,畅通了反馈渠道。
第四,在资金管理方面设立专门账户。 推动在各区级财政部门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专用子账户。这一举措加强了对项目资金的专户管理和规范使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积极组织村委会、农民合作社等基层力量,委派农民担任质量监督员,让他们全过程参与项目的规划、建设与验收。创新性地实行了单项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试运行、移交管护试运行的“三运行”机制,有效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和监督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第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推动将项目历年结余资金专项用于建成后的长期管护。在项目立项前,就以镇为单位预先制定管护方案,明确签订管护协议,落实具体的管护主体与责任。通过引入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等建管保险机制,破解了项目后期管护资金和责任的难题。同时,引导各涉农区建立常态化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多样化的管护模式,以提升管护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可持续性。
陈汝军副主任总结表示,通过上述一系列综合措施,天津市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于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实现了多个“全覆盖”:包括省级审批初步设计全覆盖、建管保险省级全覆盖、全过程监管省级全覆盖、省级竣工验收全覆盖,以及投诉、举报和维修事务的省级统一处置全覆盖。这些成就标志着天津在将农田建设成为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而关键的一步,为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