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手推进生态警务,守护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近日,公安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等九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举措旨在推动建立公安机关牵头、多部门联动的生态警务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安全防线,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了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五大原则,即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协同共治、因地制宜和依法履职。在此基础上,还提出了“两步走”的建设目标:到2027年,生态警务机制基本成型;到2035年,建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生态警务机制。同时,还确定了强化刑事打击、加强主动预防、推动综合治理、服务价值转化这四项主要任务。

先说说强化刑事打击。在环境资源犯罪方面,一直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像污染环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非法捕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屡禁不止。而且这些犯罪呈现出职业化、团伙化、链条长、跨区域等特点,给打击工作带来很大挑战。《意见》强调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针对这些突出犯罪,健全完善案件督办、集群打击、线索协查等机制,实施精准、深度、规模和联动打击,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加强主动预防也是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重要一环。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建立河湖警长、林警长和生态警长机制。有些地方已经开展了“生态警务 +”和“+ 生态警务”的实践,效果不错。我们可以在生态保护任务重、环境资源犯罪多发的区域,分类建立生态警务联勤中心、联勤工作站等基层协作平台,把生态警务和其他日常警务结合起来,和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推动综合治理方面,《意见》要求坚持以打促治。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过程中,如果发现风险隐患,要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推动前端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同时,要坚持保护修复并重。在办理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时,依法引导犯罪行为人积极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这样既能达到惩罚犯罪的目的,又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服务价值转化同样不容忽视。生态警务不仅要打击犯罪,还要和生态环境治理、产业绿色转型结合起来,助力提升经济发展优势和生态产品总值。要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特别是涉名优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侵权假冒犯罪,保护好优质生态资源,让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为了保障生态警务机制顺利建设,《意见》还对健全工作机制和加强支撑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健全组织协调、实战运行、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利用数智技术赋能,完善法治建设和基础建设。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分级分类推进“公安 + 行政”部门联动协作,形成最大合力,实现最佳效果。

生态警务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建立起完善的生态警务机制,守护好美丽中国的绿水青山,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