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通过,筑牢“齐鲁粮仓”法制根基

7月31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强化耕地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多措并举促进粮食生产、积极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等内容,为筑牢“齐鲁粮仓”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当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李明芮 摄)

《条例》立足省情,凸显特色与可操作性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表示,《条例》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法,围绕山东扛牢粮食生产大省责任、建设更高水平“齐鲁粮仓”的目标,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突出山东地方特色,运用系统思维加强制度设计,健全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机制,切实增强了《条例》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

强化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

在强化耕地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方面,徐金妹介绍,《条例》对耕地占用行为作出严格规定。严格控制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禁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同时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和土地复垦。此外,《条例》还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要求,包括优化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布局,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护,并作出具体规定。

广泛征求意见,保障科学民主立法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振远称,在立法过程中,起草小组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先后赴临沂、日照等地开展立法调研。通过座谈交流、实地察看、专家研讨等形式,广泛听取一线执法人员以及粮食生产者、粮食企业等相关主体的意见建议。为保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起草小组还征求了社会公众以及16个设区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并选取了30余家具有代表性的生产经营主体征求意见。

推动《条例》落地,构建保障制度体系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常绪扩表示,《条例》的制定是山东省粮食安全法治建设的新里程碑,为推动该省粮食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将迅速启动现有规章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或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打通《条例》落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