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来贺(1930—2003),河南省新乡市七里营镇刘庄村人,中共党员。他是河南省新乡市刘庄村原党委书记,全国著名劳动模范、农民致富领头人,1996年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还是“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史来贺1930年出生于刘庄村,1947年参加民兵组织,次年1月参加工作,194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12月,他担任刘庄村党支部书记,此后在不同岗位上为国家和人民贡献力量,担任过河南省贫协副主席、新乡县委副书记等众多职务,还是多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常委,以及党的多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史来贺始终保持劳动模范本色。合作化时期,他带领刘庄群众大搞农田基本建设。1956年成立“三结合”技术攻关小组,1957年千亩棉田大丰收,亩产远超全国水平。他因此受国务院邀请参加全国棉花工作会议并介绍经验,受到周恩来总理接见,还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一生连续四次获此殊荣。他提出“人不离刘庄,身不离劳动,心不离群众”三原则,多次婉拒上级调任,即便担任领导职务也要求兼职不离开刘庄。他不当领导当普通劳动者,努力创造新业绩供上级推广,刘庄多次成为“试验田”。他发扬自力更生精神,不向国家伸手要援助,靠自身积累发展壮大刘庄。他干一行钻一行,在不同领域都成为专家,创造了辉煌业绩。
史来贺始终重视引领新乡先进群体健康发展。20世纪60年代初,新乡各级党组织开展树典型、学刘庄经验活动,形成一批先进典型,史来贺是“领军人物”。他像一面旗帜,走在时代前列,追随和学习他的干部不断涌现,成为先进模范。先进群体间形成竞争局面,使新乡农村走在全国前列,多次成为农村改革与发展的“试验田”。他还对后进进行帮带,新乡先进群体找到党在农村执政的特色道路,为欠发达农村提供发展路径。

史来贺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在50多年村党支部书记岗位上,他坚持“两个一”,从刘庄实际和百姓利益出发。1958年公社“一平二调”,他详细记录并要求开具收据;刮“浮夸风”时,他不盲目跟风,试验深翻土地,刘庄粮食棉花高产稳产;1961年民主整社,他根据群众意愿保持大队核算体制,获中央肯定。被诬陷批斗时,他一心经营刘庄,发展社队企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顶着压力维持刘庄体制,1980年刘庄成为河南省第一个“小康村”。他坚持实事求是,把群众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无私奉献,谦虚谨慎,这些优良作风保持了几十年。
史来贺成长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党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艰难时代,牢记“共产党就是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教导,做到理想远大、信念坚定,依靠群众、一心为民,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谦虚谨慎,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保持党的先进性,是50年“红旗不倒”的劳动模范。

2009年9月10日,史来贺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截至2012年,刘庄村企业成绩斐然,全年销售收入近30亿元,上缴税金上亿元。村民生活富足,每户都有大别墅,配套设施齐全,人均可支配收入高,老年退休金丰厚,成为“中原首富村”。
史来贺虽已去世多年,但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永垂不朽。在新时代,我们应向他学习,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祖国和人民会永远铭记这位伟大的劳动者、优秀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