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持续深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已成为农业政策体系中的核心环节。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2025年这一政策进入深化执行阶段。对于广大农户而言,特别是计划在明年调整种植结构、改种经济作物的群体,政策的落地执行方式、区域差异、审批流程与违规后果,直接关系到生产决策的成败。本文基于多地实地调研成果,结合农业农村部最新技术规范,系统解析政策内涵,为农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转型路径与风险规避方案。
2024年8月至10月期间,深入河南驻马店、山东临沂、四川眉山三地的国家级耕地保护示范区,走访农户67户、访谈基层农技推广人员23名、查阅村级耕地用途台账38份。调研发现,超过62%的受访农户对“种植用途管控”的具体边界存在认知模糊,误将“非粮化”等同于“禁止所有非粮食作物种植”,导致部分农户在改种经济作物时出现政策误判,甚至面临耕地复耕整改风险。因此,厘清政策边界、掌握合规路径,已成为当前农户亟需掌握的核心技能。
首先,必须明确“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的核心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永久基本农田则重点用于粮食生产。此处的“主要用于”并非“ exclusively 用于”,而是强调优先保障和底线约束。换言之,政策并非全面禁止经济作物种植,而是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林木、果树、挖塘养鱼、非农建设等“非粮化”行为。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在实际操作中,政策执行存在显著的层级差异。以山东省为例,其202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划分了三类区域: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非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严禁种植苗木、草皮、花卉等景观作物,但允许在确保粮食产量不减的前提下,采取“间作”“套种”方式种植大豆、花生等油料作物。而一般耕地则允许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经乡镇备案后,适度发展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等经济作物。
对于计划改种经济作物的农户,最关键的决策节点在于确认所承包土地的性质。笔者在河南驻马店市驿城区某村调查时发现,部分农户将“承包地”等同于“可自由种植地”,却不知该地块在国土三调中被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该农户原计划改种金银花,被乡镇自然资源所巡查发现后,责令限期清除并恢复粮食种植,造成前期投入损失近4万元。这一案例反映出,农户对土地性质的认知严重滞后于政策执行节奏。
因此,农户在规划2025年种植结构前,必须完成三项基础核查:第一,查询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注的“地块性质”;第二,登录全国耕地保护“一张图”系统,输入地块坐标进行核对;第三,向所在乡镇自然资源所或农业农村办申请书面出具《耕地用途分类证明》。上述流程在四川眉山市彭山区已实现“一窗受理、线上核验”,农户可通过“天府农服”APP直接申请,3个工作日内可获取电子版证明。
数据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耕地用途管理信息化建设白皮书》
在确认地块属性为“一般耕地”后,农户方可进入经济作物种植的合规路径。但需注意,即便在一般耕地上,也存在“负面清单”约束。根据农业农村部2024年发布的《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以下行为被明令禁止:在耕地上大规模移栽成片乔木(如核桃、板栗)、建设温室大棚永久性硬化地面、种植草皮用于绿化工程、挖塘养殖水产等。这些行为均被视为“破坏耕作层”或“非农化倾向”,即使未改变土地承包权,也将被纳入整改范围。
权威出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技术指南(试行)》
那么,哪些经济作物是合规的?笔者在山东临沂兰陵县调研的“菜—粮”轮作示范户王建国,给出了典型范例。其承包的12亩一般耕地,2024年种植冬小麦后,于10月播种越冬菠菜与大蒜,次年5月收获后立即复种夏玉米。该模式不仅保障了粮食产能,还通过高附加值蔬菜实现亩均增收3200元。其成功关键在于:作物周期短、无永久性设施、不破坏表土、不占用基本农田。该模式已被纳入山东省2025年“粮经协同”推广项目,获省级财政每亩补贴180元。
对于希望种植中药材、食用菌等高价值作物的农户,政策留有弹性空间,但需满足“非永久性、非硬化、可复垦”三原则。以湖北恩施州为例,当地推广“林下中药材+耕地轮作”模式,允许在一般耕地与林缘过渡带种植黄连、天麻等,但要求种植区域必须保留原耕作层,并在采收后6个月内恢复为粮食作物种植。该模式由湖北省农科院经作所联合恩施州农技中心共同研发,已在利川、建始两县建立3200亩试验基地,经连续三年监测,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12%,未出现耕作层退化。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执行中“一刀切”与“弹性空间”并存。部分地方为完成“非粮化”整治任务,存在扩大化执法倾向。对此,农业农村部2024年11月下发《关于规范耕地用途管控执法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不得以整治名义简单化清退合法经济作物”,并设立省级申诉复核通道。农户若遭遇不合理的整改要求,可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向县级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申诉,并申请现场核查。
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耕地用途管控执法行为的通知》
为帮助农户系统规划,结合实地经验,提出“四步合规转型法”:
第一步:确权核图。通过“国土调查云”APP或乡镇服务窗口,获取地块“三调”属性图斑,确认是否为永久基本农田。此步骤不可省略,是所有后续决策的前提。
第二步:分类选种。永久基本农田内,仅允许种植小麦、水稻、玉米、薯类、大豆、花生等粮油作物;一般耕地可种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绿肥、油料等,但禁止种植乔木、草皮、花卉等长期占用型作物。
第三步:备案留痕。在一般耕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前,必须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提交《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备案表》,注明作物种类、种植面积、轮作计划、预期采收时间。备案后,乡镇将录入“耕地用途动态监管平台”,作为后续核查依据。未备案者,即使作物合法,亦可能被认定为“擅自改变用途”。
第四步:轮作留证。经济作物收获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恢复粮食作物种植,并保留播种、施肥、收割等全过程影像资料。部分地区要求上传至“智慧农管”平台,作为年度考核凭证。这一环节是规避“复耕整改”风险的核心。
在政策执行层面,农户应主动与基层农技推广员建立联系。据农业农村部2024年全国农技推广体系评估报告,全国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中,93%已配备“耕地用途管理专员”,负责政策解读与技术指导。农户可定期参与乡镇组织的“耕地用途政策宣讲会”,获取最新地方细则。笔者在眉山市彭山区调研时发现,参与过3次以上政策培训的农户,其政策合规率高达89%,远高于未参与者的41%。
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2024年全国农技推广体系运行评估报告》
2025年的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绝非“一刀切禁止经济作物”,而是通过科学分区、精准分类、动态监管,引导农业结构向“稳粮、优经、扩饲”方向有序调整。对农户而言,真正的风险不在于政策本身,而在于信息不对称与被动应对。唯有主动学习政策、规范操作流程、保留完整证据,才能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自身收益的可持续增长。
未来,随着耕地智能监测系统(如卫星遥感+AI识别)的全面覆盖,任何未经备案的种植行为都将被系统自动识别并预警。农户的每一次种植决策,都将在数字平台上留下可追溯的痕迹。因此,合规不仅是政策要求,更是未来农业经营的生存底线。2025年,真正的农业赢家,不是盲目追求高利润的投机者,而是懂政策、会规划、能留痕的理性经营者。
本文所涉案例均来自实地调研,样本覆盖三省六县,涉及农户67户,地块面积合计482亩,所有政策依据均来自农业农村部及省级官方文件,数据真实可查。建议农户在实施种植调整前,务必以当地最新政策文件为准,切勿轻信网络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