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曝光10起涉种案:严打假劣种子,护航种业创新

为深入实施种业市场净化行动,严厉打击种业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今年6月,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十起涉种典型案例。近日,记者就当前涉种案件整体情况及典型案例意义等,采访了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市场监管处负责人和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专家。

严查假劣种子,筑牢“行刑衔接”防线

此次发布的案例涉及小麦、水稻、玉米等多类作物,包含制售假劣种子、网络售种、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等不同案例类别,经验启示多,对基层种子执法具有很好的参考指导作用。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汪明介绍,套牌种子是近年来涉种案件主要类型之一。所谓“套牌种子”,顾名思义,就是“套用别人牌子”的种子。它指的是不法商家或个人,在没有获得品种权人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生产、包装和销售他人享有品种权的种子。其不仅误导农民购种用种,而且往往伴随种子质量问题,当前,打击套牌种子是种子市场监管执法的突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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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襄阳市的案件中,当地有关部门对套牌种子抽样检测时,既通过分子检测确定了品种确系冒充,又通过质量检测确定为劣种子,为案件顺利移送提供了支撑。同时,还从销售门店入手追溯种子来源,查明涉案种子的生产者,从源头打击了违法行为,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加强打击该类违法行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农户种粮有收益,种子质量是基础。以“商品粮”冒充种子销售给农户,造成减产、绝收的情况在近年来仍有发生。在江苏省宝应县案件中,当地农业农村局查处某面粉厂生产经营假种子时,通过比对“商品粮”与商品种子在质量指标上的差异,并结合其来源认定了销售种子的“商品粮”身份,成功突破案件办理瓶颈。

对此,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市场监管处处长王兆国介绍,以“商品粮”冒充种子销售,会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损失。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种子法有关规定,还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货值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同时,我们也衷心提醒农民朋友,购种需选择正规种子企业和购种渠道,不给违法者留下可乘之机。”

每年购种高峰期,“农资忽悠团”在乡间游走,虚假夸大宣传销售假劣种子,多地农民群众遭受坑害、维权困难。“‘农资忽悠团’销售的种子往往是未经审定种子或假劣种子等,种植后潜在风险很大。这类游商走贩流动性大、转移快、危害面广,已成为当前种业执法的重点打击对象。”汪明指出,在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案件中,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到涉案现场深入调查,依法认定当事人陈某存在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经营档案、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未按照规定备案等三类违法行为,并全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充分体现了严厉打击种子违法行为的鲜明态度。

严防网络购种风险,电商平台须当好“守门人”

网络售种是近年来种子销售的新渠道、新方式,农户在享受购种便利的同时,也时常遭遇因种子质量良莠不齐而引发的纠纷。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查处某科贸公司无证生产经营种子案,是打击网络售种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通过现场取证与平台协查相结合,较好解决了网络售种取证难这个执法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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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明提示,农民朋友网购种子时,要留心查看售种资质、种子合法来源和包装标签的完整规范,保留好购种票证、交易记录和种子样品,遇到纠纷可向电商平台投诉和要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或平台所在地种子管理部门投诉。电商平台有义务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近年来,为整治网络售种乱象,农业农村部组织各地和京东、淘宝、拼多多、抖音、快手、腾讯等主要电商平台,扎实开展网络售种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今年以来,各电商平台严格审核商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销售备案情况,上半年共审核商户2.2万余家,督促7000多家进行整改,对存在虚假宣传、虚假发货等商品,责令商户及时下架。

严打品种侵权行为,护航种业自主创新

育种工作持续周期长、投入成本高,培育一个新品种往往需要数年之久。作为种业领域最为关键的知识产权之一,植物新品种权凝聚着育种工作者的智慧与汗水。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育种创新的动力源泉,也是规范种业管理的重要抓手,是全面推进种业振兴的关键制度保障。植物新品种权侵权不仅扰乱种业市场秩序,还严重损害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破坏种业创新发展环境。

“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处理过程中,应注重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相衔接,既有力打击侵权行为,也要较好化解矛盾纠纷。”汪明介绍,在江西省宜春市亚某种业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中,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认真查明违法事实,尊重自愿组织调解,有效化解侵权纠纷,同时对侵权销售数额大、范围广、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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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合最高法、最高检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修订完成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正在加快推进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修订,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为种业自主创新保驾护航。

据统计,农业农村部连续5年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期间,案件总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种业市场环境总体向好。针对下一步工作,王兆国介绍,一方面,农业农村部将严格“露头就打”常态化监管,聚焦春秋两季用种高峰期、夏季制种关键期和冬季集中加工期等关键农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合格种子入市下田,加大涉种案件查处力度,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种业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品种审定“两个通道”及登记品种“仿种子”清理、牛冷冻精液、网络售种、马铃薯种薯和食用菌菌种等,集中清理违法违规行为,以更大力度净化种业市场,为农业生产筑牢源头防线。